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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首次启动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

最高检首次启动

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

陕西、湖南、广东3地监狱

迎来外省“质检员”


近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由最高检部署开展的省内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刚“收官”,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便接过了“接力棒”。


这一次,最高检将从福建省、河北省、贵州省检察机关抽调“精兵强将”分别对陕西省宝鸡监狱、广东省从化监狱、湖南省坪塘监狱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这是最高检首次启动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从10月底开始,历时一个月左右。”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说,“巡回检察组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听取意见建议并接受监督。”


不仅如此,巡回检察组可综合考虑本地疫情防控态势和巡回检察工作需要,邀请卫生防疫部门、监狱管理部门人员以合适身份参加巡回检察,并视情邀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以及检察机关的司法会计、法医等检察技术人员参加。


针对本次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最高检要求重点突出对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罪犯教育改造等工作情况进行检察,同时对上一轮巡回检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和派驻监狱检察工作进行检察,要注意把巡回检察与发现、深挖职务犯罪线索和查处职务犯罪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在检察方式上,最高检要求巡回检察组“明确任务单、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综合运用好现场检察、书面审查、视频检察、查阅案卷材料和监控信息、与服刑人员谈话、听取监狱工作情况介绍、与监狱领导及干警谈话、职务犯罪线索研判与调查核实、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巡回检察工作。


“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要持续推动巡回检察实现‘四大转变’。”最高检第五检察厅负责人表示,即从注重发现一般性问题向注重发现重大和深层次问题转变,从注重发现监狱执法问题向注重发现背后的相关职务犯罪问题转变,从注重发现和提出问题向注重发现、提出和推动有效解决问题并重转变,从注重对外监督向注重对外监督与自我监督并重转变,监督与支持监狱进一步提升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质量,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努力把罪犯改造成守法公民。


同时,最高检要求,巡回检察组要严格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工作中务必做到疫情防控和巡回检察“两不误”“两促进”;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最高检廉洁从检有关规定,恪守检察职业道德,维护检察形象。


记者了解到,11月6日至8日,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就巡回检察的方式方法、交叉巡回检察与减假暂监督、查办职务犯罪有机结合等内容组织了集中学习培训。11月10日,巡回检察组将统一出发,前往指定监狱开展跨省监狱交叉巡回检察工作。




作者:单鸽

编辑:胡仲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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